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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17-05-09 16:37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学院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院稳定。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建立在学院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分级负责、归属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系部、各部门(以下简称“学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对各类矛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校园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和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3.系统联动,快速反应。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学院各单位要在学院统一指挥下,迅速启动应急管理机制,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防止事态升级和蔓延,坚决把事件控制在校内,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5.加强引导,维护稳定。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把教育引导工作贯穿于处置工作全过程。要从有利于平息事件的角度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虚假信息蔓延,切实维护稳定。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1.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级领导

成员:各系党总支书记、主任,院直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掌握学院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策和措施,积极做好学院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承担和履行学院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处置和善后处理等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处置工作。

2.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

副主任: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进行研究,提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建议。(2)听取应急工作组汇报并指导开展工作。(3)负责应急救援期间信息汇总上报及值班工作。(4)负责与上级指挥系统和应急工作组联络工作。(5)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日常管理工作。

3.按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通讯联络组

组长: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接到报警后,迅速与学院领导、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意见组织调遣各方人员和车辆;负责事件全过程的对上、对下和对外联系及有关汇报工作。

(2)疏散引导组

组长:学生处负责人

成员:学生处全体工作人员、系部主要负责人(各系部应分别组建20—30人疏散队)

主要职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照上级指示,迅速到达现场,有序疏散师生;做好相关人员的情绪安抚和思想政治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现场秩序,与上级部门联系,按照上级指示进行现场处置。

(4)应急救援组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对现场人员或物资实施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成员:总务处、院办、后勤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现场应急物资、水电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障人员的疏散和救援物资的运送。

(6)医疗救护组

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成员:学院卫生所全体医务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和现场疫情的控制;负责与校外医疗机构的联系。

(7)信息发布组

组长:组织宣传部负责人

成员:组织宣传部、院团委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媒体采访;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对外发布信息;正确处理社会公共关系。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送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报送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单位或个人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学院领导、通报有关负责人,在核实情况和应急处置的同时,根据学院领导指示及时向许昌市人民政府、河南省教育厅报告。

(2)准确:报告的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报告处置进展和事件各阶段情况。学院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应急工作组应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电话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通知各应急工作组组长,督促各工作组按照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单位或事发地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对重大信息,应急办公室应按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

(2)紧急文件报送:事发单位电话报告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应急办公室,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办公室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经领导审核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事件处置过程中,应急办公室应根据领导意见,及时报告各阶段情况,或编发信息快报。

3.应急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二)预防预警要求

1.明确职责措施

在学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应急工作组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职责,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开展培训演练

学院各单位应不断加强应急反应常规管理工作,根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特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强化应急装备

学院各单位应全力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三)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须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统一由学院组织宣传部负责对外发布,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介绍情况。

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

(一)事件等级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和人员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将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学院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造成非常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校园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校园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划分情况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

(二)应急响应

1.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事件应急响应

Ⅰ级、Ⅱ级、Ⅲ级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主要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应急工作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处置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2. 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发生后,学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相关应急工作组应立即调到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应急工作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要随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告,学院应根据情况及时报告省教育厅,通报其他有关部门。

六、后期处置工作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实际困难,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稳定。

2.因事故灾难等造成校舍及建筑物倒塌、损坏等影响教学、生活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相关部门应积极做好重建、修复等工作,妥善安置当事师生员工的工作、生活;配合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治疗。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所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保障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4. 相关单位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按照党纪政纪及学院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对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构成涉嫌犯罪的人员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院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有关制度。

6.突发公共事件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费用,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应急保障与奖惩

(一)预案保障。加强对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在需要时迅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二)队伍保障。加强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形成一支能切实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且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按照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三)技术保障。加强快速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体系的基础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保卫处为枢纽,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服务,提高校园安全防控能力、应急处置技术能力和科技水平。

(四)物质保障。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所需的生活用品、医疗救助、通信、交通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校园动员保障。通过动员、组织广大师生参与现场处置、后勤支援、善后救助和对广大师生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参与应急救援的意识和能力。

(六)奖惩。对预防、处置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学院党委、行政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上传下达、统筹协调、组织会议、安排值班、汇总情况、接待来客和车辆保障等工作;

2.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情况,组织和指挥学院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要求。

(二)保卫处

1.努力查找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2.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分析检查,做好防范工作;

3.负责疏散人群,实施抢险救灾,及时划定隔离区,坚决杜绝事故的二次伤害;

4.加强门卫和重点部位的保卫、事件现场秩序管理,谨防别有用心的人破坏和捣乱;

5.协助上级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准确界定问题性质,提出处置意见。

(三)学生处

1.深入各系(部)、学生公寓,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各种不稳定因素,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2.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紧急处置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组织宣传部、团委

1.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宣传发动工作,预防思想意识方面突发事件的发生;

2.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新闻媒体接待工作,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对外发布信息。

(五)教务处

1.加强对全院各类教学实践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保证教学秩序正常。

2.如发生罢课、上街游行、安全生产事故等事件,应积极会同各系部及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六)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1.备足常用救灾、生活及医疗物资,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拿得出、用得上;

2.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医护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按“先重后轻”的原则实施救护,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对受损设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水、电、气等供应,确保学院正常生活秩序。

4.做好后期安全保障及防范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七)实验实训设备处

1.密切注视校园网络上的信息动态,保证网络和通讯安全正常运行;

2.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清理网站上的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八)各系部

1.经常深入到师生中,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予以排除和化解,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场所及其物资设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3.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处置突发事件;

4.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九)相关单位(部门)职责

1.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场所及其物资设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2.对发生在宿舍、餐厅、超市、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和周边地区的不安定事端,事发现场所在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制止事态扩大,并第一时间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九、部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敌对、宗教势力渗透性政治事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事发系部、部门领导;

(3)学院党政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团委、保卫处;

(4)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

(5)重大、特大事件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部门。

2.处置措施

(1)发生特大敌对势力、宗教势力渗透事件,引发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通讯联络组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公安机关到场协助工作;疏散引导组对现场人员进行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同时,学院要动员院系部党政干部、思政工作人员、辅导员、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等力量,切实做好教师、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

(2)发生重大敌对势力、宗教势力渗透事件,引发师生广泛响应,校内出现集会、游行并有扩大趋势,学院要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蔓延。如:加强门卫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入校;组织院系党政领导、学生辅导员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做好学生教育疏导工作;组织党政领导认真做好参与事件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的极个别人,报请公安机关实施监控。

(3)发生敌对势力、宗教势力散发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等渗透事件,学院保卫处对张贴者要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处置,必要时直接扭送公安机关;所张贴大、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互联网上发现煽动信息,立即通报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并请求删除;校园网上出现的煽动信息报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和组织宣传部删除。

(4)妥善处理带头教师、学生,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渗透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组织相关系部、部门认真总结,摸清事件根源所在,反思事件产生原因,分析处置工作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

3.注意事项

(1)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维护稳定。

(2)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3)坚持公开管理与秘密处置相结合、专门工作与依靠群众相结合、教育与打击相结合、热处理与冷处理相结合。

(二)校园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火警119;

(2)火灾事故单位领导;

(3)保卫处领导;

(4)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

(5)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部门。

2.处置措施

(1)在报警的同时,相关单位领导、义务消防队和就近教职员工均应积极参加组织人员疏散和早期火灾扑救,等待救援。

(2)消防队伍到来之后,各应急工作组要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统一指挥,并根据责任分工做好扑救、疏散、通信联络、救护等辅助工作。

(3)应急救援组应采取诸如切断电源、天然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发生。

(4)如遇人员伤亡,医疗救护组应及时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5)疏散引导组和安全保卫组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封锁火灾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6)各单位要做好师生的安抚和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好师生员工等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居住困难问题。

(7)保卫处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的清理和查找事故原因。

3.注意事项

(1)报119火警时一定要镇静,口齿清楚,说清火灾的单位、地点、火灾发展的现状以及引起燃烧的可能原因(电器、气体、各类油等);

(2)报119火警后,派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未经消防部门许可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4)火灾第一发现人和其他知情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的情况;

(5)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预案

突发性群体事件是指在较短时间内突然爆发的,群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领导之间、群体与学校之间的,因各种矛盾纠纷而采取围攻、静坐、游行、罢课等方式对抗甚至破坏社会公共财物、危害师生人身安全、扰乱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事件。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学生辅导员;

(3)保卫处领导;

(4)学生处领导;

(5)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

(6)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部门。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同时按报告程序向院领导报告。

(2)疏散引导组、安全保卫组和有关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控制局面,平息事态,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3)如有人员伤亡,医疗救护组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伤亡病人送往医院救治。

(4)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有关工作组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事态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5)根据事态严重程度,由院党委向上级部门汇报。

3.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沉着冷静,采取果断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少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四)群体打架斗殴事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学生辅导员;

(3)保卫处领导;

(4)学生处领导;

(5)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

(6)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主管单位。

2.处置措施

(1)校园110报警中心接报后按照程序向院领导、有关工作组和相关系部电话报告。

(2)接报后,疏散引导组、安全保卫组和相关系部辅导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控制局面,劝解围观群众,并找到事件的主要当事人,带离现场进行调查。

(3)各应急工作组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立即处置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医疗救护组应尽快组织人员进行处置,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支援或直接送往医院就医。

(5)如是校内人员与社会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须立即拨打公安110电话报警,并尽力控制事态。

3.注意事项

(1)现场处理事件时要冷静、果断。

(2)处理此类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少伤亡,保护学生,注意自身安全。

(五)食物中毒事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和学院卫生所;

(2)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学生辅导员;

(3)学生处、总务处、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领导;

(4)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院领导;

(5)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市疾控中心。

2.处置措施

(1)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学院卫生所,由校医初步检查确定,采取以下措施:

①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②如确定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如个别人员中毒由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送医院进行处理;如中毒人数较多时需迅速拨打急救电话120,并向院、系主要领导报告。

(2)学院应急救援组和安全保卫组应迅速赶到现场,第一到场人员按如下程序执行:

①责令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②迅速组织人员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③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④相关部门及时与家长联系。

(3)医疗救护组、相关系部辅导员做好学生抢救工作。

(4)各教学系部有关人员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医疗救护组成员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6)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车辆、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必须品的供应。

(7)餐饮服务中心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3.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系部做好家长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3)事件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和学生党员骨干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院领导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六)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学生辅导员;

(3)学生处、保卫处领导;

(4)分管学生和安全工作院领导。

2.处置措施

本事件指出现学生自杀事件,学生失踪事件,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件等。

(1)学生自杀事件处置措施

事件上报及组织抢救

发现学生自杀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校园110报警中心和110、120报警,并将情况向学院卫生所、学生处、保卫处和当事人所在系部相关领导、辅导员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医疗救护组人员应尽快赶到事发现场,迅速实施必要的救治,救助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护现场。当事人所在系部领导、辅导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当事人送医院救治,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分管学生和安全工作的院领导。

通知家人

当事人所在系部要通过学生所在班级迅速查清自杀学生的个人信息及事件经过,并以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家人,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现场。

③事件调查

保卫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当事人所在系部相关人员配合公安机关保护、勘察、处理现场,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和相关信息,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和处理善后事宜。当事人所在系部要做好家长的接待与安抚工作。

④善后处理

学院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由当事人所在系部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向当事人家属解释,对当事人周围人员,尤其是同寝室同学,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安抚措施,避免产生更大范围的应急性心理危机。

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由所在系部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休养治疗。

(2)学生失踪事件处置措施

①事件上报

发现学生失踪,知情人员应迅速向当事人所在系部领导报告。所在系部领导应立即查清学生相关个人信息及当事人失踪前的情况,通过学生干部及相关熟悉当事人情况的学生分析该生可能去处,组织人员寻找失踪学生。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当事人所在系部应立即将情况向学生处、保卫处及分管学生和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②组织寻找

学生处和保卫处及时向院领导、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并努力通过多种途径组织相关人员寻找。

③事件调查

当事人所在系部应及时查清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在失踪事件处置过程中,事发系部负责人和辅导员要注意做好记录,与学生家人保持良好沟通,尽可能取得家人的支持、理解和参与。

④事后处理

当事人所在系部在全面调查了解学生失踪事件起因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对当事人批评教育,直至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3)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处置措施

①事件上报及抢救

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一位伤亡事件,知情人应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实施救治,将伤员送至医院(伤势严重的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同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辅导员获悉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系部领导汇报。当事人所在系部应在30分钟之内将情况向学生处、保卫处及分管学生和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报告。

②通知家人

当事人所在系部领导应以适当方式及时通知当事人家人。

③事件调查

保卫处和学生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当事人所在系部有关人员积极开展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④善后处理

当事人所在系部负责安排专人做好受伤害学生家人的接待和安抚工作。意外伤害学生住院期间,帮助家属做好相关护理工作。

保卫处组织相关部门和学生所在系部相关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了解事件的起因,并配合公安、医疗、保险等机构和学生家人做好事故认定、理赔、处理等善后工作。

4.注意事项

(1)事发系部相关人员负责配合地方公安等部门和保卫处查清学生人身伤害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和影响,要在认真调查、取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突发事件综合报告。

(2)突发事件受害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主要由其所在系部负责,保卫处和学生处应指派专人参与或适时介入处理。

(3)对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及其家人的赔偿、抚恤、救济、补助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应规定,接待家人的有关人员在不了解政策时不能随便解释,具体标准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政策研究后,指定专人予以解释,避免由此引起不必要的争端。

(七)重大盗窃案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保卫处领导;

(3)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辅导员);

(4)根据案情报告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

(5)经院领导同意报公安机关。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并保护好现场。

(2)寻找报案人、目击者或受害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迅速对案件性质作出判断。

(3)劝离围观人群。

(4)通知涉及案情的部门领导(辅导员)到场,做好师生思想教育工作,协助保卫人员了解案情。

(5)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案件侦破工作。

(6)做好善后物资清理工作。

3.注意事项

(1)注意保护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依据。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维持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八)传染病事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和学院卫生所;

(2)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学生辅导员;

(3)学生处、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领导;

(4)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院领导;

(5)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市疾控中心。

2.处置措施

(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人,有关人员要立即请学院卫生所医护人员将其隔离,同时向有关部门和学院分管后勤和安全工作领导汇报。

(2)突发事件发生后,医疗救护组应迅速拨打120寻求医疗救助,并协助120转移被隔离人员,指导做好消毒工作。

(3)安全保卫组迅速到达现场,封锁相关区域,维护校内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引导救援车辆到达现场。

(4)学生处和相关系部做好学生稳定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对有关区域进行消毒。

(6)根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疾控中心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系部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3)事件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辅导员和学生党员骨干要做好传染病疑似病人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院主要领导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九)校园网络安全事件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学院当天网络值班人员;

(3)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保卫处领导;

(4)组织宣传部领导;

(5)分管网络信息和安全工作院领导;

(6)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主管单位。

2.处置措施

(1)网站、网页由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负责人员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每天不少于一小时;非常时期,每天早、中、晚三次不少于一小时,必要时,24小时监视。

(2)发现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负责人应立即向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领导通报情况;情况紧急时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网络管理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赶到现场,清理网站上的非法信息,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同时应立即追查非法信息来源,若非法信息来源于校内,则由学院保卫处和网络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同时报告学院分管网络信息工作的院领导,根据管理制度对非法传播者及时处置,并报知上级公安部门备案;若非法信息来自于校外,则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由技术人员将这些信息保存、记录IP地址,以备上级公安部门调用。

(4)网络管理人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查记录。

(5)工作人员协商后,将有关情况向院领导汇报。

(6)如认为情况严重,经院领导批准后及时向有关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报告。

(十)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预案

1.报告程序

(1)校园110报警中心;

(2)火警119;

(2)事故单位领导;

(3)保卫处领导;

(4)分管安全工作院领导;

(5)经院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部门。

2.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首先进行个人防护,然后按照事故不同类别不同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

(1)化学品泄漏

易燃、有毒气体泄漏。现场人员首先切断电源,佩戴个人防护用具,然后迅速开门窗通风,并按照危险程度通知临近实验室或整座建筑人员撤离至上风区,可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泄漏源进行控制处理。

易燃、腐蚀、有毒液体泄漏。现场人员首先切断电源,佩戴个人防护用具,避免中毒和受到灼伤,然后使用相应物资擦拭和吸收。大量泄漏时在实验室门口设置堵截围堰后撤离,等待应急救援人员处置。

(2)化学品火灾

下列措施仅为各类化学品适宜扑救方法的处置通则,不宜使用处置通则扑救的化学品的扑救预案由使用此类药品的实验室负责人制订。

易燃、液化气体类火灾,首先切断电源,开门窗通风,起火初期首先控制气体泄漏,然后使用灭火毯遮盖扑灭,如无法控制气体泄漏,当容器内处储存量低于爆炸极限时,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火焰消失后使用灭火器对周边环境降温至室温以免气体重新燃烧或爆炸,否则必须保持稳定燃烧,避免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火源发生爆炸。爆炸物品火灾使用水或者干粉灭火器扑救。

遇湿易燃物品火灾,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

毒害品和腐蚀品的火灾,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可用水和干粉灭火器扑救。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的灭火比较复杂,由各实验室负责人针对本实验室具体物质制订相应的扑救预案。

(3)化学品爆炸

混合性爆炸发生后,现场和周边实验室人员应开门窗通风,切断电源,熄灭所有点火源,避免发生二次爆炸,尽快通知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4)化学品中毒

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的处理措施。

(5)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疏散引导组和应急救援组应依据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采取合适方式对人员予以疏散。化学品气体扩散时应组织全楼人员有序地从消防通道撤离;其他事故应组织邻近的包括楼层上下及左右的工作场所人员撤离。

(6)受伤人员现场救护、医院救治

医疗救护组应对受伤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现场急救处理后,以侧卧位送学院卫生室或者医院;陪同护送人员应了解化学品事故基本侵害过程,尤其是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化学品灼伤,酸碱使用大量清水冲洗。

十、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预案同时废止。

十二、本预案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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