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安全〔2023〕1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从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具体措施,以实施“夯基提能”工程为抓手,全面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的行动,督促推动各单位落实落细安全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履行安全法定职责,推动广大教职工落实安全岗位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明显加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组织安全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根本性、普遍性、基础性问题破解机制基本建立,事故起数、较大事故起数均同比下降,坚决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
专 班 长:张建伟
副专班长:张德山 杨富营 张耀平 尚全庆 郭玉萍 倪继兵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专班下设办公室,保卫处处长董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学校各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将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处细节上,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保障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加强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管理,变事故处理为事前预防。(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二)研究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单位相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或者暂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同类型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领域每月至少1次)。(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三)落实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人员(包括外聘教师、临时人员等)的安全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本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四)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加强安全管理,严禁使用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五)组织对外包外租等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单位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协议、安全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
(六)突出重点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教育系统内外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教训,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和易发多发安全事故事件的领域和环节,重点排查整治消防、食堂食品、房屋建筑、燃气、危险化学品、设施设备方面的安全隐患,严防自杀自残、学生溺亡、校园欺凌以及涉校涉生极端事件,切实做好反恐防范、扫黑除恶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教育培训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单位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师生员工主动落实安全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避灾出口路线;组织全员岗位培训,保证相关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要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八)建立安全投入机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按规定安排安全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单位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指导帮扶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大力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责任单位:学校各单位)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10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
(二)自查自改(2023年8月中旬前)。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完成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加强管理(2023年11月中旬前)。各单位要聚焦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一线开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推动本单位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中旬前)。各单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我校根据本工作方案,适时对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各单位开展情况列入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因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政治事件、重特大案件、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采取通报、督办、约谈,并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请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保卫处;各单位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前、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和排查整治进展情况。(纸质加盖部门公章报至综合楼1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ybwc@163.com)
联系人:高金帅 电话:2365110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