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简介 | 工作动态 | 安全教育 | 政策法规 | 规章制度 | 安全管理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学院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安全管理>>正文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防汛应急预案
2022-04-27 08:38  

为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建立健全学校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应对突发性洪涝灾害等汛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工作有序开展,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许昌市防汛应急预案》《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指示精神,坚持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科学防汛、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指挥体系为目标,立足校园,精心周密部署,明确职责分工,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好迎战强降雨等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度过汛期。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汛工作首位,把汛灾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汛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防汛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统筹兼顾,科学调度。防汛救灾工作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险情,事故部门应迅速响应,及时上报,启动部门应急处置预案,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力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学校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校副院级领导

  员: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全校防汛工作,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学校防汛应急体系,制定防汛工作有关制度。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防汛应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特大问题及时向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成立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分管安全防汛工作校级领导

副主任:保卫处处长

  员:党委办公室、宣传部、学院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及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承担防汛日常工作,负责接受上级防汛机构和气象部门发布的防汛预警信息,及时向各单位通报灾害天气并预警;建立健全学校防汛应急工作信息联络网及防汛信息的收集、分析、会商、上报和传递,提出处理防汛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协调督促各单位防汛工作的应急处理;协调处理有关单位相应防汛工作的重要事项;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单位处理防汛应急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六个应急工作组

1.安全教育组

组长单位:学生处

成员单位:保卫处、各二级学院(部)

工作职责:通过主题班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强降雨、雷暴雨、洪涝灾害、卫生防疫等防护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师生掌握防汛期间的基本防护常识,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做好灾后学生情绪安抚、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

组长单位:保卫处

成员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部)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各类救援力量,组建应急救援志愿队伍,组织被困师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区域;组织制定抢险救援力量调配方案;督促各单位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转移;组织开展救灾现场处置等工作;学校防汛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将防汛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防汛期间要保障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完善防汛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障人员疏散和救援物资运输;学校防汛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4.卫生防疫组

组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校医院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配合辖区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校园消杀防疫;组织救灾现场人员的救护、转送和安置工作;负责校园消毒、水源净化等工作;学校防汛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5.教学保障组

组长单位:教务处

成员单位:学生处、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各二级学院(部)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安排开学相关工作,制定新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开学方案;做好师生的思想教育和学生资助工作;学校防汛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6.宣传报道

组长单位:宣传部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与市委宣传部门联系,统筹用好新媒体,宣传各项政策措施;宣传报道学校防汛抢险工作,妥善处置舆情信息;编发工作简报;总结、推广各单位防汛工作先进经验做法及先进人物事迹;学校防汛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7.灾后重建组

组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教务处、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图书馆、体育馆、各二级学院(部)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灾后学校恢复建设总体方案;协助、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校舍的重建、改建、修缮,仪器设备、图书补充配备,体育场地、地下管网等其他设施建设;学校防汛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8.监督检查组

组长单位:纪委综合室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工作职责:对学校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对防汛工作中违规违纪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学校防汛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准备

1.思想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防汛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好防范突发性洪涝灾害的思想准备。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师生对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建立师生自救互助体系,提高师生参与和自我保护能力。

2.组织准备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防汛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3.预案准备

学校防汛办及时修订完善学校防汛应急预案,形成“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各岗位、各环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防汛工作应急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战化。

4.物资通信准备

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后勤保障组要事先准备好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和器材等,以满足抢险需要。如:发电机、抽水泵、照明设备、常用工具车辆、沙袋、铁锹、雨衣等。在地下场所、变压器、网络机房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救援设备、排水设备及防汛物质预置,以应对突发性暴雨及洪水。

5.主要防御工作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组织开展好汛前、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做到排查有记录、整改有跟踪。

(1)排水防涝

①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排水、道路畅通。

②校内易出现积水的区域要提前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在地下场所入口、网络机房、变压器周边设置必要的挡水板、沙袋等。

③对明月湖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

(2)防高空坠物

①全面清理校内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②做好校园内大树维护,对行道树要及时修剪、加固,对大树树冠上的枯枝要及时清除。

③注意校内彩钢瓦建筑、充电车棚、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防雷工作

加强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到位,防止雷电事故发生。

(4)防校舍安全

要加强对校舍安全排查,及时维修维护,确保校舍安全。

6.风险防范

在强降雨来临前,学校防汛办要加强与市防汛部门、气象等部门信息沟通,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列出风险清单、提出防范要求,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发送风险提示,督促相关部门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二)预警

1.预警的类别和级别

根据《许昌市防汛应急预案》,依据暴雨、河道洪水、城市内涝等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将风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严重(Ⅱ级,橙色)、特别严重(Ⅰ级,红色)。

2.预警行动

学校防汛办要加强与市防汛、气象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发布的大风、雷电、暴雨、城市内涝等预警信息,及时采取预警应急行动,并通知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应预警行动。预警行动启动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迅速进入应急状态,根据风险预警级别全力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当上级有关部门发布、调整解除灾害预警时,学校防汛办同步予以公告

四、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1.预警级别确定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根据市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级(一般)、级(较重)、级(严重)、级(特别严重)。

2.应急响应启动。进入汛期,学校总值班室及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防汛办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上级部门预警通告,及时发布汛期预警信息。根据灾情等级或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各应急工作组及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预警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汛情结束后,学校防汛办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宣布解除警报,解除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应急响应启动

1.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应急响应

(1)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响应。接到上级发布的气象蓝色汛期预警后,学校防汛办副主任指挥应急响应行动,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工作实际,向各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隐患巡查,落实防汛措施;按时向上级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等有关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2)应急工作组应急响应。各工作组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集结待命,加强与学校防汛办信息沟通,按时向学校防汛办报告工作动态;检查各自防汛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采取如下措施:  

加强应急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

②后勤服务中心要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生宿舍、易积水区域、地下场所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③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巡查,对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做好校园道路雨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④相关单位要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⑤抢险救援队伍随时待命,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险等工作。

2.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应急响应

(1)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响应。接到上级发布的气象黄色汛期预警后,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防汛办主任指挥应急响应行动;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各工作组应急值班情况、落实防御措施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各工作组开展防汛抢险救援。

(2)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响应。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工作实际,向各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加强应急值守,跟踪督导各工作组开展隐患巡查、落实防汛措施情况,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指挥工作组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联系许昌市和东城区政府专业救援力量到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按时向上级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等有关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3)应急工作组应急响应。各工作组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领导带班值班,进一步加强与学校防汛办信息沟通,按时向学校防汛办报告事件进展和工作动态;检查各自防汛应急处置准备情况,在Ⅳ级应急响应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

要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②后勤保障组要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对危险校舍、水电线路、临时建筑、在建工地、户外装置等重点领域进行再次摸排,重点部位实行专人盯防;必要时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提醒在校内从事设施设备安装、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④抢险救援队伍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灾情,及时营救遇险人员,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协助当地政府专业救援力量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应急响应

(1)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响应。接到上级发布的气象橙色汛期预警后,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指挥应急响应行动;其他校领导全部到岗,根据职责分工,指导各工作组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2)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响应。学校分管安全防汛工作的院领导在防汛办值班,组织人员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等有关部门联动,及时准确掌握暴雨发展趋势,风暴影响情况,研判防汛形势,各单位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组织检查各工作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指挥各工作组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联系当地政府专业救援力量到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按时向上级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等有关情况,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3)应急工作组应急响应。各工作组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全部人员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加强与学校防汛办信息沟通,按时向学校防汛办报告事件进展和工作动态;组织人员检查各自防汛应急处置准备情况,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采取如下措施:

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校内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户外活动、大型集会等;必要时立即组织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

②各责任单位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图书馆、网络中心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临时建筑、大树、低洼易积水点、地下空间、高空构筑物和避雷设施等重点部位,以及各类防汛物资贮备场所,完善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校内建设工地要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建设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等处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到安全区域

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一旦发生灾情,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政府专业救援力量来校后,积极协助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避灾场所,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配合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4.红色汛情预警响应(I级响应)

(1)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响应。接到上级发布的气象红色汛情预警后,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指挥应急响应行动,所有副组长保持随时待命状态,在防汛办值班集中办公;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全体成员会商、研判防汛形势,组织动员部署,统筹调度指挥;根据灾害情况,领导小组副组长亲自到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有关工作组全力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响应。学校防汛办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及时各单位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组织检查各工作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指挥各工作组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联系许昌市和东城区政府专业救援力量到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按时向上级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等有关情况,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汛情突发事件,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教育厅。

(3)应急工作组应急响应。各工作组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全部进入战斗状态;加强与学校防汛办信息沟通,按时向学校防汛办报告事件进展和工作动态;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在Ⅱ级应急响应基础上并采取如下措施:

①各工作组严阵以待,坚守责任区域,一旦发生汛情,及时上报学校防汛办,在保障自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全力处置汛情。

②一旦发布红色汛情预警信息,立即停课;对已到达教学楼的师生采取保护措施,撤离到高层,等待红色汛情预警解除;组织学生宿舍楼内学生转移至高层,等待红色汛情预警解除。

③发生特别重大汛情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工作组全部到达现场,采取有效自救措施,对危险区域师生进行避险转移;校医院组织抢救队伍做好受伤人员的治疗、救治工作。学校防汛办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情况,申请人员、物资援助。

④若校区内已无安全避险区域,学校防汛办须立即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申请安全避险地点,尽快将师生转移至安全避险地点。

五、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学校建立突发防汛事件应急预备队,预备队由学生处、保卫处、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并定期开展防汛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确保一旦启动预案,所有人员能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2.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汛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电话、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利用短信、微信等移动网络等手段发布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及师生撤离信息,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监测预报保障。学校防汛办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暴雨、洪涝灾害及其相关灾害信息,并向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通过公文办公系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提醒。

4.应急资金保障将防汛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确保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检修等所需经费。

5.应急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应急物资储备,配备救生衣、救生圈、编织袋、雨衣、应急包、发电机、抽水泵、沙袋、铁锹等必要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要存放合理、便捷使用,并由专人保管,保证各类设备、器材的完好有效。

6.教学秩序保障。研究制定师生临时安置方案、临时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方案、临时教师补充方案、教学用具和教科书调拨方案等,保障灾后教学秩序的尽快恢复。

7.值班值守保障。进入汛期,学校及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 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雨情、水情、灾情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

8.核查统计保障。健全完善灾情数据采集、统计、审核、处理和上报等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做到全面统计、不重不漏,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严禁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六、信息报送及发布

(一)信息报送

灾害信息主要包括: 灾害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受灾人员、破坏程度、财产及设施损失等情况。

灾情发生后,事发单位要按照“边核实边报告、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第一时间向学校防汛办报告,时限分别为10分钟(电话报告)、1小时(书面报告);学校防汛办汇总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学校防汛办汇总灾情情况后,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灾情事态严重的,学校每1小时续报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直至事态得到有效控制为止。

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单位应在12小时内将灾害事件的主要特征性数据等基本情况报送学校防汛办。学校在1日内汇总、报送至市防汛办和省教育厅。

(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须严格按照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灾害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统一由学院宣传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介绍情况。

七、善后工作

(一)恢复教学秩序

教学保障组、灾后重建组和卫生防疫组要全力做好学校环境整治、卫生防疫消杀等工作,尽快修复和更新受损的校园设施设备。及时全面检查水电线路、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教学秩序。

(二)灾后救助

灾后重建组、卫生防疫组要对受灾师生员工进行妥善安置和救灾救济,安排好受灾师生员工生活;做好受伤人员的卫生、救助和心理辅导工作,协助做好保险赔付工作;开展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三)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组根据汛情所造成的破坏情况,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尽快修复受损校舍、道路、通信、电力等设施设备,争取学校尽快复课,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请专业部门进行危房鉴定,能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并限期拆除,确保学校安全。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学校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我校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校进行表彰;对防汛工作中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延误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事故或社会影响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2415 

 
 · 热 点 新 闻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版权所有

报警电话:0374-2366110    地址:许昌市新兴路4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