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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应急预案
2022-03-30 08:23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稳定第一责任,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要求,现就预防和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非医学原因导致的特别重大、重大或较为重大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主要包括交通意外、踩踏、触电、坠亡、溺水等意外事故及斗殴等社会治安事件导致的人身伤害、死亡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伤害

2.重在预防,恰当处置

3.协调应对,科学分工

4.反应迅速,现场控制

5.及时上报,信息归口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按照“精简、统一、高效”原则,学校成立预防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院级领导、其他副院级领导。

  员: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书记、院长,院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置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决定事故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确定学校相关岗位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分工。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协调与其他岗位的关系,研究解决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依程序向上级机关汇报。

(二)学校预防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人员组成如下:

  任:分管安全工作院级领导

副主任:保卫处处长  学生处处长

  员:保卫处相关人员  学生处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信息进行研究,提出处置工作建议;(2)听取应急工作组汇报并指导开展工作;(3)负责应急救援期间信息汇总上报及值班工作;(4)负责与上级指挥系统和应急工作组联络工作;(5)负责处置日常管理工作。

(三)按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成员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处置学生非正常死亡应急指挥小组

  长:分管保卫工作院级领导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

  员:宣传部部长、学生处处长、计财处处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及各二级学院院长。

  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突发事件的顺利处置,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报告信息、汇报工作情况。

2.处置学生非正常死亡应急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

  员:学生处、宣传部、后勤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责:配合指挥小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突发事件的顺利处置。

3.通讯联络组

  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

  员: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责:接到报警后,迅速与学校领导、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意见组织调遣各方人员和车辆;负责事件全过程的对上、对下和对外联系及有关汇报工作。

4.疏散引导组

  长:学生处处长

  员:学生处全体工作人员、二级院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院部应分别组建2030人疏散队)

  责:按照上级指示,迅速到达现场,有序疏散师生;做好相关人员的情绪安抚和思想政治工作。

5.安全保卫组

  长:保卫处处长

  员: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

  责: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现场秩序,与上级部门联系,按照上级指示进行现场处置。

6.应急救援组

  长:保卫处处长

  员: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责: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果断措施对现场人员或物资实施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后勤保障组

  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员:后勤服务中心、院办相关工作人员。

  责:负责处置现场应急物资、水电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障人员的疏散和救援物资的运送。

8.医疗救护组

  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员:校医院全体医务人员

  责: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和现场疫情的控制;负责与校外医疗机构的联系。

9.信息发布组

  长:宣传部部长

  员:宣传部、团委全体工作人员

  责:负责接待媒体采访,按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对外发布信息,正确处理社会公共关系。

四、工作措施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做好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对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家庭幸福、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入脑入心,扛稳扛牢,坚持校内校外一样、上学和节假日一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对学生生命漠不关心,不能对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无动于衷。

责任部门: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部

2.压实防范工作责任。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应急领导机构,建立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3.逐级签订防范承诺书。学校与各二级院部、各单位逐级签订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承诺书,落实教育安全责任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4.开展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

高度重视生命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挫折教育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帮助学生梳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广大学生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强化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心理教育,将心理健康课程作为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确保专科生不少于2个学分(32-36学时);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测评,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档案;要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资讯中心(室),健全完善“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四级预警网络。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处、思政部、保卫处、各院部

5.常态开展排查整治。学校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定期对校舍、设施、楼梯、护栏、门窗等部位进行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全面进行整改;成立学校安全巡查小分队,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责任部门:保卫处  后勤服务中心 

6.加强防范队伍建设。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师生比1:200配足配齐专职辅导员,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覆盖培训;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师生比1:350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师生比1:4000配足心理健康专职教师;要根据《高校卫生工作条例》设置卫生室,按师生比不低于1:600的要求,配足配齐专兼职校医、卫生技术人员或保健老师,并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动,确保身心出现问题的学生能快速送医,及时救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道德素养,增强做好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责任部门:人事处  学生处  思政部  后勤服务中心  各院部

7.强化部门家校联动。加强与政法、网信、公安、卫生健康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借助专业力量,对问题突出的学生开展帮扶活动,并加大对互联网有害信息的打击和整治力度,确保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要高度重视家庭的重要作用,强化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参与学生心理辅导活动 ,共同做好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

责任部门:学生处  保卫处  各院部

8.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学生伤害事件,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洽,尽最大努力挽救学生生命。校园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学校主要领导立即赶到事发现场、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确保处置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校园外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要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处置工作。要按照程序和要求,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突发安全事件情况。要在妥善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同时,做好其他在校学生和老师的心理疏导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因心理问题非正常死亡的,要建立回溯机制,分析非正常死亡原因。要关注涉事学生家长合理诉求,带着感情情怀、智慧和责任,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坚决避免因个别偶发事件处置不当,发酵演变,引发更大的次生事件。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各院部

9.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将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纳

入评先评优考核体系,重点进行考评和考核。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10.严肃问题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学校校园内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事故)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部门:纪委

五、应急响应

1.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先救人、后处置”的原则,应急指挥小组及时赶赴现场,组织部署应急指挥工作。同时,第一时间通知各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和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指挥小组根据现场情况,随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学生非正常伤亡情况。

2.应急救护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启应急救护预案并派出相应负责的医护人员,提供现场医疗救护。在有危重伤员的情况下,协助120及医院救治危重伤员。

3.现场警戒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刻赶赴现场,进行警戒,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如遇外来人员滋事等治安事件引发的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立即拨打110

4.善后处置组同舆情信息组共需密切合作、合理分工、互通有无。妥善处理好后续的医疗、法律、保险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好学生的救助帮扶、家长的接待安抚等工作,关注社会上的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六、预案的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处置学生非正常死亡应急指挥小组制定,并报校预防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领导小组,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部门职责工作变动,人员发生变动,应急处置评估证明本预案需要改进时进行修订。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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