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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1-09-21 07:45  

为认真吸取省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许政办明电〔20212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自即日起至1215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动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我校专项整治工作。

  长:谭水木

副组长:亓正申

  员: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处长、图书馆馆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董勇同志兼任。

三、治理范围

全校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重点排查图书馆、体育馆。

四、工作任务

(一)用火用电方面。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建筑内各区域违规给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保卫处、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图书馆)

(二)电缆井方面。重点整治电缆井内堆放杂物、违规住人、擅自改造变更使用性质,横向电缆线路、桥架违规敷设、电缆井烟感报警探测器保护罩未摘除和电梯维护等问题。(责任单位: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

(三)公共走道、楼梯间方面。重点清理公共走道、楼梯间、避难层(间)内堆放物品影响疏散以及占用、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和公共走道等问题。(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保卫处、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图书馆)

(四)建筑屋顶和裙房屋顶平台方面。重点整治建筑屋顶、裙房屋顶平台擅自搭建建(构)筑物或堆放可燃杂物,阳台可燃物清理不及时等问题。(责任单位:图书馆)

(五)地下室和重点设备用房方面。重点整治地下室违规设置冷库、杂物间,配电间违规存放可燃物品,地下室各类设备用房失控漏管、违规住宿,变配电室、空调机房、自备发电机房、储油间、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间、防排烟风机房等设备用房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防火标志或有效防水淹措施以及违规堆放杂物等问题。(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六)消防车通道方面。重点清理高层建筑周边及内部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场地等位置违规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等问题。(责任单位:保卫处)

(七)外墙保温材料方面。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门窗洞口部位开裂、防护层脱落、保温材料裸露等问题。对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要清理外墙内及周边违规敷设的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并在建筑周边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提示标志(规格不小于400×200厘米,标明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防火要求,标牌颜色应与建筑外立面颜色有明显区别)。(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八)防火分隔封堵方面。重点对防火墙上的开口部位,防火卷帘上方,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井内存在的井壁孔洞、竖向孔洞,电缆桥架外围进行完全防火封堵。(责任单位:保卫处)

(九)消防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因暴雨积水造成消防设施瘫痪,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故障、损坏或停用,建筑内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等问题,规范各类消防设施、阀门、消防电源等标识。重点整治管理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对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责任单位:保卫处)

(十)施工作业方面。重点整治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未建立完善施工作业审批管理相关规定,未落实施工作业审批、安全公告、现场监护、防火隔离、作业结束巡检等制度措施,以及违规施工装修、违章进行电气焊或切割作业等问题。(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保卫处、实验实训管理设备处、图书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底前)各成员单位要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方位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109日至1020日)。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隐患整改阶段(1O21日至1130日)。全面梳

理排查情况,按照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一整改,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121日至15日)。各成员单位要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梳理、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并做好上级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

(二)细致排查,整改隐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要求,建立排查台账,及时消除隐患。要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任务分解,强化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深入督导、跟踪问效,全力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于925日前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冶工作部署情况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办公楼121室)12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龚祥龙   联系电话:0374-2366119

邮箱:495707278@qq.com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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